大学生原创作品大赛

优秀作品(五)

61.我要你,不改灵魂的汹涌

有一天晚上,兴之所至问身旁的朋友:“你人生的终极梦想是什么?”朋友安静了几秒,认认真真的看着我:“我想好好过完这辈子。”

好好过完这辈子?这句话是多么笼统而不明确。怎么样才算是过得很好呢?茶米油盐酱醋茶的平平淡淡吗?我们都在追随着时代的脚步,按照公序良俗所规定的那样,努力学习到深夜为了一纸录取通知书,勤勤恳恳的工作为了工资卡上漂亮的数字。站在二十多岁人生的起点上仿佛就能看到七十岁的模样,有子孙承欢膝下,偶尔回味这人生的艰辛和平常。

可,我们可不可以过得不一样呢?

我可不可以过得稍微酷一点呢?

我可不可以在年老的时候,给膝边的孩子们讲述的故事是和别的人讲的不一样呢?或许,我可以在给孩子们讲述西游记的时候,告诉他们,我曾经也像他们崇拜的“齐天大圣”一样,自由任性的活过。

这世界上,最崇拜齐天大圣的人一定是年幼的孩子,他们相信齐天大圣是无所不能的,降妖除魔,七十二变。他们也一定想成为那样一个伟大骄傲的人,可以不受拘束的活着,不用都担心爸爸的训斥,妈妈的唠叨。

可后来呢?他们长大了,就发现了这个世界充满了条条框框,把他们限制在了一跳窄窄的单行道上,不能回头,只好向前走。他们甚至忘记了是不是存在着另一条路?

就这样,一生安稳却普通。我不能说这样的人生不对,但我们可不可以试试另一种人生呢?

假想一下,如果孙悟空没有被压在五指山下,没有拜唐僧为师,没有去西天取经,他会是什么样的人生呢?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自由桀骜,他是花果山最狂傲的王!

一万三千六百金的金箍棒,滚滚灼烧的铜石熔甲,脚踏凌霄,蔑视天兵天将,一道圣火,烧尽这三界玄宫,是何等的逍遥?何等的纵情!

然而,他还是跪一人为师,踏上了九九八十一难的旅途。他发现,他再也不能恣意妄为了,他甚至要低声下气的去求那些曾经向他臣服的天上众仙,他甚至要与曾经并肩作战的兄弟刀剑相向,他甚至要委屈求全的求得一个凡人的信任理解……

他好像不是我们崇拜的那个齐天大神了。

与其说他好像被一个金箍束缚了,不如说他被这世界的规则束缚了,直到他最后被封为斗战胜佛,好像获得自由的时候,才发现回头了,并没有岸。

那个金甲雉冠的齐天大圣未能死于刑或死于战,却在青灯木鱼前消尽了昔日的意气,郁郁老去仿佛一个普通的佛,他面容不改,可心却苍老了。

他摸着手边的金箍棒,却不知道应该将它挥向何方,他摸摸耳边毫毛,却不知道应该变化成什么样子才是自己喜爱的模样,他好像已经得道,步入化境。可他却真真切切的迷茫了,在这一片虚空中,他甚至找不到自己。

可,这又是不是在看这篇文字的你呢?

默默无闻的过了一辈子,数数过往的岁月,没有什么可为外人称道,有的只是“如果我当时怎么怎么样,会不会好一点?”

所以,如果当时敢一点?生活会不会不一样?

曾经野火焚烧,我希望你敢直视面对,曾经冰霜覆盖,我希望你敢迈步上前,我希望你能志向不改,信念不衰。

我知道,这世恶道险,我也知道,这规矩太多,但我希望,你能在这世间熙攘吵闹的时候问问自己的灵魂,究竟想成为一个怎样的人。我希望你会是那个踏碎凌霄,放肆桀骜的齐天大圣。

我希望,你能不改灵魂的汹涌。

62.我

看尽庭前花开花落,看透窗外云卷云舒之间,我猛然发现自己不过是沧海中的一粒沙,也许渺小,但却忍痛经受洗刷,彰显平凡中的伟大……

我不过是白山黑水中的生灵之一,在这片炙热的黑土地上活得热烈而深沉,我将全部的热忱筑成生命的火光,挥洒着、盘旋着,将平凡的人生化为不平凡的梦想,如凤凰涅槃重生,我曾热爱的、不舍的一切一切,都铺垫了未来的路啊。人可生如蚁而美如神!

人如蝼蚁,有溃堤之功。蹒跚学步,牙牙学语,细细品来,人生怎能起初就是鲜花铺就的呢,不过是荆棘遍地,坎坷重重罢了。回首往昔,那一幕幕见证的则是脚印里开出的花朵,向心而栖,向远而生,我心向远方,哪怕梦一场。

人如彩凤,有涅槃之美。我没有浮华雕饰、玉带王冠,但却满是似水情怀、雄心满志,我不甘沉沦、不愿平庸。“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甘心将生命的长度化为生命的宽度,在经历痛不欲生的磨砺之后总会在远方有一束光亮,照亮我心、温暖我心。

灼灼之木,蔚然成林;傲然之姿,秀拔于群。在我热爱的舞台,在闪光灯下,我对生命赋予我的一切那样热爱,愿时间柔情待我生生不息,愿一切磨难困苦不要将我棱角磨去,愿我可以活出自己的光亮色彩。风中的蒲公英总会飘摇坠地,然而谁又知晓,它如今的花曾经是幼嫩的芽经历了多少风雨的洗刷,经历了多少辛酸的血泪。鲜花铺垫、掌声围绕并不是我现在所追求的生活,脚下有荆棘遍布的日子,是那能激活我鼓励我的泉源。

我,一个未满20岁的生命,还未看透世间那些或爱或恨的万事,但却感受到了这世间的冷暖,我——一个曾经不谙世事的人也可以一点点动容着、感化着,风雨飘摇,南方的候鸟还是未能带走我那颗走向北方的心,若将生命驻扎在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生而满足,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振兴中华乃我辈之责,或许我的力量似海浪一束,但却可以厚积薄发,有着冲破天际的力量,我不甘平庸,也一直追求探索、发光发热。

燃烧过的青春没有后悔,也许筋疲力尽、叫苦不迭,但是我深知,滴水石穿,明天的我回首昨天,会恍然早已变成了更好的我。

从不骄傲自满,从不迷茫寻找,想做一棵坚挺的树,站成永恒,似烟花绚烂,如浪花奔腾。我,那样渺小的一个我,那样伟大的一个我,渺小在生命的长河中,伟大于自己的舞台上。如薄酒一杯,如清风一缕,便是我对生命最好的致意。当每一阵风吹过,我不言不语,只求心向远方,便是书写生命中的诗情画意,用浪漫熏陶我的心灵,用信念支撑着我的生命,用优雅装饰着我的世界。穿过漫长的时空与黑夜,我依旧是我,或许是筑梦者的思想,或许是那个贯穿始终的信念,使我能成为与众不同的我。

不愿做路边的一潭死水,无纹无波,只愿奔腾于生命的汪洋,似生命中的回旋激荡,阵阵回响。别人有别人搏击长空的壮志,我有我鹏程万里的豪情;别人有别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旷达,我也有我“世无风雨也无晴”的洒脱。不必看他人尊贵的容颜,也不倾听他人无谓的教唆,我就是我,不会因为他人的鄙夷而不前,也不会因为眼前短暂的困难而退缩。时而幻想清新雅致或美丽非凡的庄园,但见到寸草不生的荒芜时也会建立起自己内心的宫殿。

人是世界的灵魂,且人是自己或平凡或伟大的生命的体现者。身披一身绚丽无华,心存一份感恩执着,或许我的未来有阴暗的角落,但我仍愿做我,只求问心无愧,向着阳光和温暖,飞扬梦想,发热闪光!

63.遇见――墨脱

“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题记

初始墨脱,是因为一种叫墨脱的花。花瓣细小,花香淡雅,一年只开一次,花期极短,但一开便是漫山遍野的绚丽,便是气势磅礴的盛大。就好像是人与世无争平平淡淡地过了一辈子,总要有那么一次的奋不顾身。墨脱花盛放的照片,见过一次便久久不能忘怀。总是好奇,什么样的土地能孕育出那般的精灵,于是墨脱县便成为了我心里的执念。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机缘巧合之下我得到了进藏的机会,便顺路拜访了有藏南明珠之称的墨脱县。去墨脱县的路程极为凶险,作为全西藏最后一个通公路的县,墨脱的扎墨公路路况并不乐观。去时是阴雨连绵的雨季,而扎墨公路又地处滑坡带,只能弃车改步行。在随时有乱石滚下的公路或山路上行走,在水中趟行,与蚂蝗作斗争,真切地体会到什么叫“生死墨脱”。我当时就在想:墨脱,藏语“莲花秘境”,是不是我们在路途中所受的一切困难都是上天为了保护这处秘境而设下的路障呢?墨脱或许是不该被尘世打扰的。

我们在清晨的诵经声中踏上了这片土地,经幡飘动,这片土地的祥和让我不忍打扰。那里的人有着处事不惊的淡然与从容,让我的急躁与疲累得到了安抚。我们住宿在一家素食店里,只有米饭和简单的蔬菜,调料只有盐。明明是最普通的菜,却让我品尝过众多调料的味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平淡,才是生活最真实的味道。闲时与老板娘聊天,才得知老板一家也曾在大城市闯荡,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出入高档场合,但却迷失了最初的自己。直到来到了墨脱,看到了这里淳朴的乡民,向往这里平静的生活,便在这安了家,开了店。其实墨脱有很多这样的人,厌倦了尘世的纠葛,便在这寻找自己的新生,虽然这里生活多有不便,但心是静的。在老板娘的指引下,我们来到了雅鲁藏布江的下游,在那里生长着墨脱花。想着终于能真真切切的看到那魂牵梦萦的盛况,便再也压抑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但当天放晴时,来到那片峡谷,除了一望无际的草与树和奔流不息的雅鲁藏布江,我什么也没看见。我的墨脱花呢?我漫山遍野的盛况呢?那一刻是心碎的失望,跋山涉水而来,却落寞而归。

终究还是晚了一步,错过了墨脱的花期。墨脱有墨脱的坚守与执着,它可以为任何人盛开,却不会为任何人驻足。灿烂之后便归于沉寂,积蓄着力量迎接下一场盛大,这可能就是我那么喜欢墨脱的原因吧。尽管这次墨脱之行留有遗憾,但这才是我想遇到的墨脱――淡然从容。顺着自己千年万年的轨迹行走下去,不为任何人改变。可能在外人的眼里墨脱偏僻又落后,但它的祥和平淡又是多少人可望不可及的?

64.晨望南国

秋永晨露未逝天已明,北国风雪望南国。且把乌鸦作大雁,为爱成愁终不悔。

乙未年四月十三

65.恋

亲爱请求我每个夜晚的极限

纸上出现的是你的笑脸

思绪随着你的变幻

或绝对或条件

时间不变

收敛

发散

四季轮换

忽渐深忽渐浅

目光带着你的温暖

画中描绘的是我们明天

一如你本身是我思维的源泉

66.热气球

我已经54岁了,如果说我在这个年纪能够做出些什么实质性的举动的话,目前只有站立在看着还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陪伴着清晨的小雨中短暂的一阵停息。雨是相对沉重的,并且,雷声在云层上方,把水分从云层之间挤出来。从这个高地上看不到太阳,我能够觉察到的是天边的亮光区域在扩大。56岁的诺登斯·克利斯朵夫在大概清晨五点的时候把我邀请出来到这赫伯恩高地上,这地方基本都是高原草甸,很少见得到高大的落叶乔木。风走过草原,有时候是轻轻的,但大多数时间内都是无声地疾驰而过。

我现在已经对过去的记忆已经相当模糊了,甚至是几天前的事情;实在想不出这个辽阔的草原上还有哪一处是我所熟悉的。我在来镇子前和诺登斯不认识,对,是萍水相逢,似乎在他能够给我讲出我所经历了什么之前我也无从得知。他总是知道得很清楚,不错,诺登斯还记得过去更详细的东西。在我的笔被凌晨的大风吹掉之前我大概还能记录下我们现在所处高度,并且在这之前诺登斯没说什么话。

诺登斯五十六岁了,他现在已经不像几年前那样行动迅速了,这家伙头发基本白了,脸上没什么颜色。目光依然矍铄,还是像他早年那样精神。但我们毕竟步入老年了,行动迟缓是理所当然的情况。诺登斯去年还经常去奥雷里亚诺山庄去打牌,一直打到半夜才回来;他说这地方还存活着几个家族,属于“弗雷利家族和弗雷利家族和弗雷利家族世代结仇”的情况。他们曾经在高地的北部低洼区还有一块耕地,现在弃置不用了,当然这都是题外话了。

这高地空气不怎么稀薄,但还是相当寒冷的,早晚都是迎风坡焚风带来的雨水。荒芜的夏季和秋季,还有长达三个月的雪覆盖在一望无垠的草地上;这都是寂寞的。这一年到头基本都被积云覆盖着,能看到阳光的日子非常少,并且阳光是非常弱的;即便看上去光强似乎很高。对,光是无力的。从现在来看,雨不是很大,并且绵长而且细密。

我跟着诺登斯记录,我们走到某处废弃的房产地,大部分木制的部分已经饱受风雨而绽开了,好在是房梁还没倒塌,而且如此寒冷的地区也难以生出虫豸。房子建在一个避风的谷地里面,至于房间里似乎是有过剧烈的破坏,很多家具被掀翻了,瓷器有碎了一地的,很多书和杂志被战略性地撕毁,混乱地散在地板上。嗯,还有象棋和啤酒瓶一类的东西,西班牙金币这样的东西。也许这地方并不穷酸,我也不知道。

从我离开镇子大概一个半小时了,天空中能够看到的白色部分逐渐增加,气温没有波动。我不了解我的身体状况还能支持多久,诺登斯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曾经告诉我说,我们所生活经历的一切必然在世纪之后才能为人所知,我们有很多人,前仆后继,,,而且,,,……

我们还在一起。

至此为止,诺登斯的脸上还没有露出过任何的表情,我们站在房子的外面已经是一刻钟之后的事情了。风开始吹开了衣服,“这上面有一座天文观测台,大概能看几个大洲那么远。”诺登斯开始对我说,再向上空气就开始变得稀薄,因此当我开始考虑是否要返回的时候诺登斯就这么说:“我们必须向上走。”

诺登斯给了我个纸条,以下是拿铅笔写的内容

“望远镜看不了太远了,庞大的合作组织秘密地破产了,天空开始布满阴云和烟尘。。。看上去我们看不过去,似乎,,我们需要把它调得更高一点,或许我们就可以看到上面发生了什么,并且我们也能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设立得越来越高。或者是——越来越近。”

看上去诺登斯想要去天文台,当然我无从了解他的想法;一群穷困潦倒的老年人,在某处没有邮件地址的地方,看着科罗廖夫把火箭送向天空。一生度过了,镇子还是镇子,从巴尔沃亚第一次踩进南海的水里就是这样;然后我们都埋在土里,我们把我们自己忘掉。

诺登斯坚持要向上走,我不好和他争执,但是我唯一了解的是,云层开始变成层云,草地更加地暗淡了。我们到达了一座桥处,这前面是更高的山峰,它们都是草甸组成的,而且是一望无垠的。当我们走在桥上的时候,桥在晃动,然后风速增加,直到我们过桥为止,我一直在用力地呼吸,“我该下去了,我还受不了这个高度,或许我们需要安静一点的地方。”我这样给他说着,我又想起了之前的那句话。

“我们还在一起”

像是刺猬抱团取暖一样,我们相互怜悯着,走向高地;这本来是相当平和的事情,这必然是少不了孤独的成分的,就好像这镇子周围只有高速公路一样。我看着布满层云的天空,天空是其本身,天空之外是绚烂的银河和星系,诺登斯对我说过,我们这一生都没法尽其所能地欣赏华丽的夜空。但是夜空之所以美丽,就在于我们看不见的东西。对,我贫乏的语言解释不了所有,我必须下山了。

我这么和诺登斯说了情况,我没法理解我在和他对话时他的表情,他总是这样,在没有表情的地方浮现出表情来。看上去我是不幸的,在诺登斯谜一样的笑容前面,我能够理解到我对于他之后的一切都无法得知了。但他的一切至少能够留存在这里,扬·安德烈亚·琪莎拉在我正欲离开的时候赶到这高地上,下文由她所记述。

丹尼尔·密特里涅斯

我在接近正午的时候赶上了诺登斯·克利斯朵夫和丹尼尔·密特里涅斯,此时丹尼尔已经体现出了极度疲惫的迹象,他下山了,我和诺登斯站在桥的这一端,还能看到一个背影的消失。我必须带有自己的感情来撰写这部分信件,这是必要的。

“我们现在已经非常高了,为了我们和别人的安全,别留下任何东西。”

我和诺登斯开始朝向上的斜坡走,由于有时的焚风的缘故,我们总是逆风行走。雨会打在我的脸上,再向高走,呼吸就有些困难了。雨总是停,然后又随着下一阵雷声再次扑面而来。不错的是,这上面已经彻底没有人去居住了,甚至是没有人来过的。绿草又高又密,我们不言不语,这实在是十分精妙的场景。看上去,我们不断的翻过几个山峰,迎着雨或者背着雨,在云层的几十(或许吧)公里之外的天空还是碧蓝的,那天空下的草地我无法看过去,但远处能够看到废墟的影子。诺登斯原来告诉过我说这镇子还留着战争的余烬,这也许不是战争的,但那旁边像是人影之类的东西还是触动过我的神经。

我们走进茂密的树林的时候已经完完全全的是正午了,在诺登斯坐下来休息的时候,气氛是心照不宣的平和的。我们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爱情这样的东西,有可能是我单方面的,但绝对不会有其他人是我们共同确定的。史前状态,像是曼科和母亲在南美洲丛林中置办宏伟的房地产,在下一个时代这些地方变成一连串的信息,后来的人会从机器上浏览它的信息。不错,不会有什么探险家,以及接踵而来的信徒、工程师、政治家,我这样给他说着,他看着我,然后看着我身后从树木间透出的光。这年内我都没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什么表情来,包括现在。

我们需要回忆些东西,这不是一开始就确定的,事实上,我也不明白我应该回忆些什么。似乎是七彩的云,然后是渺远的星空,在此背景上的飞鸟;这样类似的场景不时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和他过去只见过一面,我现在三十岁了,战争那些东西是非常遥远的;我的前一代人们——则相对熟知。我的回忆里最重要的成分只有某条带着骨头的路,很多人在过程中倒下了,然后剩余的空间充满着雾,缺乏生机,几乎和现在的场景一模一样。那些生机勃勃的野草,在没有任何阻碍的环境里,疯狂并野性地生长着。

我们跳出了回忆之后,前方是一片平地,诺登斯弯着腰躺在下坡上,在我坐在他身旁的时候和我一起望着正午的,还没有阳光射穿云层的天空。

“将来还会有人来这里吗?”诺登斯开始流泪,面无表情。

“无论什么时代都会有,也都会没有。”我这样回答他。

他没有再说话了,只是静静地躺在又高又密的绿草上面,暴风再一次吹起,层云开始散开。但在阳光洒向草地的那一个瞬间,它洒向了诺登斯的身体。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阳光就开始向周围散开,直到整个草地都沾染上金色,我才意识到,在诺登斯停止呼吸之前,阳光还没有照到他的身上。

扬·安德烈亚·琪莎拉

回音:孤独终老(节选)

父亲在来镇子的时候已经开始表现出步入晚年的迹象了,他在这几年内的生活处于打牌、聊天里面,他几乎已经放弃了他来这个镇子之前的写作事业。但还像原来一样,父亲的本性是相当孤独的,他这种人拥有这种性格是屡见不鲜的。在这种性格影响下,父亲从来不会和我们谈到他所写的一些东西,尽管是我们所认可的他的精神所驰骋过的文学作品他也没有承认过。因此,我的童年精神生活可以说是在一种单亲的条件下度过的,虽然我没有缺乏过亲情这类东西,但从现在看来这种亲情在父亲那里是根本不存在的。

我们每天都要忘记千百件事,何不把这件事也忘掉?

在来到这个镇子之后父亲认识了诺登斯·克利斯朵夫,他过去是一个将军,或许也不是。但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开始逐渐忘记我们的丹尼尔。当父亲开始经常地忘记关灯的时候,他也开始经常地和诺登斯去镇子旁边的高地。我现在还没有调查过那里,但根据周围人的说法,那地方十分广阔,顺带着高原的草地。按照父亲的话来说,这里“可以提供精神最后的栖息地”实际情况也是这样的。我不理解文学,但我们所公认的是,父亲无论进行任何形式任何文体的写作,我都能从中看到他对某一片净土的无限向往。

两个半月前,我在出门散步的时候;父亲曾对我说过“保重”这样的词,如今我们只能怀着无比的思念思考着和他最后一次的谈话,并希望这篇信件能够留存下去。

克莱斯特·密特里涅斯

67.

“小子,来一局?”他抖了抖烟蒂,向近旁的人扫了一眼,拿着球杆指了指我,略带轻蔑地说。

这人我知道,常年混迹于小县城的这家球馆,凭着摸爬滚打练了多年的球技,靠着赌球赚钱维持生计。刚开始不那么出名时,还有那么几个人和他赌上几局。可渐渐地,当大家都眼瞅着他的腰包越来越鼓之后,这家台球馆里就再也没有人敢和他赌球了。球馆里的人都送了他一个绰号:“球王”。

这时他看中我,大概是因为我看上去最好欺负吧。中规中矩的学生发型,油腻的鼻梁上挂着一副厚厚的眼镜,脸上还长着些许麻子,这副样子,在他们那帮混社会的人们眼里就是个被人欺负的孬种。此时此刻,刚刚同在一旁看球王练球的人们纷纷望着我。有的人眼神里带着几分戏谑;也有人在打量着我;更多的,流露出的则是一丝担心。

犹豫片刻,我应道:“来一局。不过,这次不赌钱。”

“哈哈哈!”球王大笑了几声,叼着烟走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说:“有原则啊,学生。不过,你以为老子稀罕你那些钱么?”球王顿了顿,朝我吐了口烟,诡异地笑着说:“学生就是好啊,不懂社会这一套。行,老规矩。老子陪你打满七局,看你能从我这儿偷走几局。”

一旁的人也不怀好意地看着我,小声议论着。

“第一局,球王先开球。”台球馆老板自愿当起了裁判。

球王继续叼着他那半根烟。跳球、缩杆、扎杆、加塞……在这些华丽技法淋漓尽致地展现下,球王行云流水般地完成了炸清。当黑八稳稳当当地落入中袋时,球馆沸腾了。

球王嘴里的那半根烟,还没灭。

“不愧是球王。”我心里也暗暗叫好。

白球重新回到了开球线,桌旁的每个人都注视着我。球馆里安静了下来,只有近旁几桌还有台球撞击的声音。

球王则重新点燃了一根烟,坐在一旁静静观战。

冲球不利。虽说侥幸进了一球,可是球堆没有完全炸散。即使是在球堆之外的球,也都是贴库的“死球”。每一次出杆,我几乎都要用完计时。打一杆K一杆,大范围走位,就是在这样缓慢的击球节奏中,我艰难地完成了清台。

一比一,可在球馆里的,只有死寂,可怕的死寂。

只有球王掐灭了快抽没的烟,走过来对我说:“打的可以,就是太磨叽了。”

对局继续。球王再次炸清,我也回敬了一局。

二比二。

第四局结束时,整个球馆的人都围在了我们这张桌子旁,静静地观看着对局的走向。

第五局,球王依然完成了炸清。只不过,这一局,他嘴里的烟没了。

第六局,尽管有些磕磕绊绊,可是我也完成了炸清。三比三。

球馆里出奇的安静。球王坐在座位上,手不停地搓着球杆。

“决胜局,球王开球。”

“啪”的一声,白球飞速向球堆飞去,15颗球向四面八方冲去,如同天女散花一般。有球入洞,球堆完全被炸开。球王的脸上似乎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一记漂亮的远台,球王又进了一球。翻袋、组合、借球入袋,干净利索的表演之后,除了黑八,球王只剩下两颗球了。只不过,这两颗球都没有进球点。

这时,球王轻轻推了一杆,母球贴到了顶库库边。此时,我的球都在中袋之后,除了两颗有可能进洞之外,其他几乎没有机会进。

“是防?是攻?”我内心在犹豫着。

“15秒。”老板情绪有些激动。

杆子发出一声闷响,可是一旁观战的人们却发出了惊呼。

拼进了!

耐心地擦着巧克粉,瞥了一眼球王,只发现他的腿在哆嗦。

球型复杂。三颗球贴在了库边,两旁都有球王的球挡住进球线路。

“怎么办?怎么办?”我的内心十分焦急,额头上冒出了汗,也顾不得去擦了。

“翻袋!”在人们的惊呼声中,我把库边的三颗球奇迹般地全部打进。

“八号球底袋。”老板报着袋口。球桌旁已经有些骚动。

最后一杆打进。球馆里却安静了,甚至没有人敢喘着粗气。

走向球王,拍了拍他的肩,径直向球馆大门走去。在那一瞬间,球王显得特别憔悴。

“他才是球王!”有人朝我大喊。人群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掌声。

我没有回头。披上了外衣,走在小县城的路上。夜色正浓,耳旁只有偶尔传来的引擎声。独自一人走在路上,想着一些事情。明天有课,末了还得应付一些不必要的应酬。该早点睡了。

整个县城都睡了,只有远处传来了孩子的啼哭声。

68.十月念

十月念,念三年

年八月的艳阳天

我们相聚在蓝天绿草间

一段曾以为最难熬的军训

在九月画上了句点

年六月的暑假底

我们中的一些人选择了离开

我知道追逐梦想的路上总有泪水

虽不舍也要笑着挥别

也有一些可爱的人选择了加入

从此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

年九月的金秋里

生物老师终于挡不住病魔的纠缠

暂时离开了我们去接受痛苦的治疗

另一位连上下楼都格外艰难的老师

忍着疼痛一直坚持在三尺讲台

年六月的分手季

听过那么多遍的不说再见

转眼却要各奔东西

布置考场的那一天

成为我们和三年生活的教室最后的分别

那满是奖状的荣誉墙

贴满合影照片,高考目标小心愿的墙壁

从此,只剩空白

不过多久,那雪白的墙壁上

会出现新的故事

而属于我们的那段青春

终究是被时光狠心的撕掉了

欢笑泪水,相逢离开

命运的安排使这相交的一点浓墨重彩

我们在这片土地上的记忆

也许会渐渐淡忘

彼此曾经最熟悉的人

也许已成为最陌生的名字

我们在秋天里怀念那件

永远能够随心躺在草地上不会心疼

永远在任何时间都百搭保暖

却在当年总是各种嫌弃的校服

我们在午后的林荫小路上

恍惚看到高三厚重的复习书堆后

阳光下偷偷浅睡的一张张侧颜

老师慈爱而又不忍心叫醒的眼神

总是如山间清风般温暖

我们在从此后的球场上

为自己喜欢的人欢呼

但是还记得十七岁时候

为自己班所有男生呼喊的声音

那时候无关情爱

只有团结一心的骄傲

我们在此后所有的考试面试后

激动而又忐忑

就像每一次月考后

偷看成绩单的心酸和窃喜

再不会有老师苦口婆心

也不会有一次次下次加油的鼓励

曾经所有的不痛快

都随风而散

而那些感动和欢笑

确成为了永远的秘密

我们在十七岁想要长大

却在长大后想做个小孩

生活让我们长大

但希望

归来的我们

仍是最初那个眼神明亮坚定的少年

69.葬礼

“听起来像是玩笑话,但我们确实是永生不死的。”

这倒并非是我的真知灼见,而是我在由乡下回城的客车上听一位吟游诗人说来的。诗人刚刚从一场葬礼上回来,裤管满是灰尘,右耳上夹着一根土烟,虽然面露倦意,但仍不遗余力地卖弄着他的学识。

“听起来像是玩笑话,但我们确实是永生不死的——这句是科塔萨尔写的——听过没?”

这显然是一个问句,显然他也没有留给我回答的时间;所幸我没有作答的兴趣,诗人的演说才得以不被打断。

“我回乡下是去参加奶奶的葬礼。是的,昨天我接到一个电话,乡下的亲戚告诉我奶奶去世了——就是说死了。挂了电话,我开始收拾行李。我没有哭。你知道,我爱我的奶奶,就像奶奶爱我一样爱她。我对她死了一事当然很伤心,我不希望她死,但我就是哭不出来,你明白——她只是死了而已,何况我还不能确定她到底是不是死了。但无论如何,我必须得回去,因为他们确实是这么说的。”

“我回到家时已经早上九点了。我猜葬礼已经开始了,因为隔着很远就能听到丧乐声。走到院门口时,我看见了一口半敞着盖的棺材。我以为她就在那里面,但走近探头一看,却发现并没有。我想她肯定是在什么别的地方。”

“我走进院门,发现葬礼的棚子已经搭建好了。棚子是用木棍与渔网搭成的,上面罩着黑布,棚下跪着一群人,穿戴着破烂肮脏的白布衣与白帽,手里拿着木棍,作磕头痛哭状。我趁他们抬头的间隙偷瞟了几眼,却一个也认不出,我只得加快步伐。一道凉席做成的门帘将内间与棚区隔开,掀开门帘,一口较小的棺材摆放在房间中央,又是一群人跪在棺材两侧。这下我认出了他们——跪着的是我的父母与叔婶之辈。我又向棺材里面探头望去,发现里面是一卷人形的被褥。我想这里面应该就是奶奶了,但我不能确定,因为我确实没看到被子里有没有裹着她,记忆里她的身躯也没有这么小。但他们确实说过她死了,况且这也不是其他什么人的葬礼,所以我想,这里面应该就是她了。”

“母亲招手让我过去,附耳吩咐我去外面的棚区学别人的样子跪着。我出了门,有人递给了我一身破烂肮脏的白布衣帽,与一根木棍,并把我引到了门口最近的位置跪下。他说那是长孙的位置,我不知道怎么回应,就跟他说了声谢谢。我学着样子跪下,穿戴衣帽,木棍横放在面前,旁边的人递给了我一根土烟,接过烟来,夹在耳朵上,这时我大约可以确定,我确实不认识他。我就那么跪着,过了一会,旁边的人突然问起来我是谁,我告诉他我是长孙,他说他很理解我的心情,他告诉我那真不幸,我说是这么回事。又跪了约莫十分钟,我实在无聊,就问他和死者是什么关系,他说他不知道,只是有人告诉他舅妈死了,但他确实没有见过这个舅妈,不论是她生时还是死后。我对此表示非常理解,我告诉他那真不幸,他说是这么回事。”

“临近中午,吊唁客终于稀疏,萧索冷清中,突然又听见锣鼓喧天,原来是火葬场的车来了。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抬着棺材在前边走着,亲朋好友们在后面哭泣着,跪拜着前行,终于走到了停在路边的面包车前。面包车后门打开,下来两个同样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耳朵上夹着土烟,脸上的笑容还没散尽。两个小伙子把那人形的被褥抬上车,关上后门,即刻不停地开走了。整个交接过程极为迅速,没有任何交流,我甚至没能仔细看看那团被褥,我有些怀疑奶奶是否真的在里面。车走后,亲朋好友们又开始对着车远去的方向跪拜哭泣。我实在不明白他们在哭些什么,只得干巴巴地跟着哭几声。”

“吃完午饭,没过多久,面包车开了回来,送来了那团被褥和一个小盒子。我猜奶奶大概就在里面,可又怀有些疑虑——这是多小的一个盒子啊!常人的头颅都难以塞进去,何况是一整个人!我怀疑他们把别的什么东西塞进盒子里来顶替了,我甚至翻来覆去地检查了那床被褥,终于确定了至少被褥是没有被偷换的。”

“最后,小盒子被放进了棺材里,棺材又被放进了那更大的棺材里,大棺材入土,人们在尘烟与哭声中散去。我上了车,回想这一天,我感觉无比荒谬。我终究没有确定奶奶是否真的死了。我相信大部分人都和我一样没有见到她,他们只是和我一样被通知了奶奶的死讯,而后被某种力量推动着来到了葬礼上,来到这里跪下,哭泣。我突然想到几个月前,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某演员病重去世的消息,评论栏中全是安息,走好等词句;几小时后,这条新闻又被证为谣言,评论中又满是庆幸的氛围;然而几天后,演员终究是死了,评论栏里又一次被安息,走好之言占据,仿佛将前两次忘记了似的。我没有跟着评论,我只是觉得不可思议。我不认识这位演员,可他在几天时间里由生到死,由死到生,最后是否他真的死了,我也不能确定,我相信大部分人也只是通过网络得知此事。说到底,病重垂危在床的他,对外界又有什么影响呢?真正有影响的不是他,而是他生或死的事实。我甚至觉得,人们或在病床前,或在屏幕后,等待的只是他的死这一事实罢了。”

“想起这些,我突然就明白了。是的,你知道我明白了什么吗?人是不会死的。以前不会,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人是永远不会死的。我不是说人的生命不会终结,当然这不现实。我是说,人在死前就已经完成了某些转变,死去的不是人,而已经是其他的什么东西了。人是不死的,你永远见不到一个死去的人。人们所哀的——如果他们真的感到一丝悲哀——不是死的人,而是人的死,是一卷被褥,一个盒子,一则消息,总之已经不再是人了。世界上根本没有死了的人,永远没有,你明白吗?”

我当然不明白。但诗人说的非常激动,我也只好点头应着。我想他说的是有一些道理的,我甚至预感,将来的某天可能在什么杂志期刊上看到他,作为一个有名的哲学家。

车缓缓停了,诗人像是有什么要紧事,与我道别后匆匆离开了。我思索着他的话,慢慢走着。刚出车站,走到右转的第一个路口,我突然看到一群人正围成圈,不知出了什么事。我走近一看,发现诗人正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有人探了探他的鼻息,摇头无言。

我想诗人大概确实是死了。

70.影子的影子

他拿起手电

只为寻找影子

他只能和影子对话

影子才是最真实的表达

他看见了喷薄而出的鲜血的黑色

而黑色的影却是红色

他看见了诡谲如迷的浓雾的淡薄

但淡薄却是死寂般的沉默

他逃离了身边的人

在黑暗中跌撞前行

太阳光下的影子是虚假的

因为周围的一切都是明亮

却让阴暗成为了秘密

不应该是这样的

所以他只会在夜晚出现

一提起黑夜人们总会与恐怖联系在一起

无论是万圣节时的魔鬼

还是月圆之夜的狼人

如果你遇到了他

不要害怕

·他只是会把光照在你的身上

然后开始说话

你不需要回答

因为你的影子已经表达了你所有的想法

就像是镜头不断切换

影子在不停的绘画

画出的脑袋变成了心脏

说明了你此刻强烈的欲望

四肢不断地生长

如同苍蝇一般疯狂

然后他离开了

继续去寻找

当你再度走进灯下

发现影子已不似从前

影子看着你

拿出了画笔

画了一面镜子

拿到了你的眼前

你看见了镜中的自己

也看见了镜中的影子

影子又画了一面镜子

把两面镜子相对而立

然后把你拉到了镜子中间

于是出现了无数的你

和无数的影子

影子有了影子

似乎在感谢德罗斯特的命名

但那是虚幻的

突然你把灯关掉了

镜子瞬间消失

可影子依然存在

不再是黑色

而是红色

你把灯打开

于是照出了影子的影子

它终于出现了

而你

是被影子的影子取代了

还是依然存在着

抑或是去了另一个平行时空

或许

你已经在拿着手电

在夜晚外出

继续寻找着

下一个真实的表达了

71.曲直之间

我又开始折腾我的头发了。

从去年六月——高中毕业,到今年七月——大一结束,头发由直变曲,又由曲变直,曲曲直直不知多少遍,再加之发色变换,我也难以记清多少次,它在一双双手中经历了剪刀的亲吻和药剂的洗礼。直到今日,它又被“打回原貌”,变成最初直发的样子,颇有些返璞归真的味道。

这一年来,我都不知道我的头发被折腾了多少遍!—我向友人说道,夹杂些许炫耀的味道。

其实吧,你的样子从未变过呢。——一句云淡风轻。

意料之外,我一时语塞。

道理谁不懂。美丽如王祖贤,直发是清纯,卷发是妩媚,长发是撩人,短发又是一番风味。若是顶着一张丑陋的面孔,任是顶级设计师也无法用发型使那人美丽起来。发型变了,丑陋依旧丑陋,美丽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美丽。

大学生涯一年来,无数种选择铺天盖地。我也曾日夜奔忙,却发现收获甚微。勿以行动上的勤奋掩盖思想上的懒惰,这句话我常挂在嘴边,然而也未步步践行。说白了还是眼力不够、心力也不够,无法在无数种选择中挑出最正确的那种。

身处于繁华街市,以之为享受青春,说白了是在掩盖懒惰与空虚。置身于热闹人群,以之为必要社交,实质上并不能提高社交价值和能力。埋头于大堆资料,熬夜复习,说白了是平时功夫未到。费力下载试题,用以教授学生,说穿了是不愿费心琢磨孩子的实际情况。现在想想,我妄图用变换发型的方式,来提升自己的外形也好,来打发闲暇的时光也罢,和以上这些行为的动机如出一辙——想要改变自我却不愿触及内在。

实因触及本质,实在费心费力。但这一条标准也是衡量一个人聪明与否的尺度。常说事半功倍,要我说,无关“半”或者“倍”,须问心无愧。要想迈出大步子,触及内在的方法才是“有功”之道,其他的,要么是海市蜃楼,幻象之幻象;要么是雕虫小技,无用之无用。

我想,我以后不会再折腾发型了。曲直之间,乱了心性。从明日起,不妨开始跑步,将这肉身减减负。面对纷繁选择,纵使现在仍无慧眼识得蹊径,也求问心无愧。多思多做,从拒绝自我欺骗开始。

72.日落.月出

我还记得什么呢……

从某一个时刻起,我的零件就出了问题,我不再是我。我会在年的十月来到这间旅室的缘故是没有人能够知道的,我从法庭上下来,从矿山里走出来,从平庸走向平庸。少尉米利耶站在桌子上,喝了二十多瓶苦艾酒,然后倒下来,一命呜呼了。我想我来自城市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在经历过貌似的、理论性的世间疾苦之后,按照我的认知,只有开启另一段生活还能杯水车薪地解决一点问题。我毫无成就地在世间生活了三十五年,我不知道梦想什么的见鬼去了没有,现在需要准备一个新的梦想。我需要画属于我自己的画,还有我看得到的一切,麦田,山路……我的卧室,还有我过去经历的,转化为精神幻象的具体事物。

我随便地摆放了家具,没什么特别的东西,房子是非常空的,看上去和一般居民别无二致。我把墙漆成蓝色,始终萦绕着夜色的魅影。不,不仅是这样,在我看到那带一抹深色的天蓝的时候,内心能够沉入宁静的湖畔里,避开湖面上的水鸟。色彩是如此地鲜亮,以至于我在入睡的时候尚且可以感受到我沉沦在多瑙河畔的夜色里;色彩空虚,月亮从山边透出一片,但必须确定的是,天空几乎是纯黑色的。

这样的场景远离了我的过去,但是黄色的始终的。在圣·雷米,在普罗旺斯期间,它都占据着主要的方面。永远的普罗旺斯,它的永恒性决定了它的艺术氛围。

我把去世的少尉的画像挂在了墙上,伴随着另一幅我的散步朋友弗雷德里希·亨德尔。我画他们的时候眼睛很累,我想到了一些别的东西。他们是装饰在现代化的房间里的带有现代化色彩的人物,他们的目光仍然是相当宁静的,他们在过去的某一天去世,我曾经在梦中描绘过没有眼球的这一群人,那些人是破碎的,可以看到钻石闪着的光芒。

我把这篇记录留下来,它似乎是注定要缄默在历史的烟尘中了,它只是对我有某些的作用,以至于我认为在我还能喘气的机会里把它留下来。我在某一天开始走向工作了,我的身体不再属于我了,这样的话,还是以后再说吧。

还是在夏夜里,我在往冰糖上倒那该死的苦艾酒,酒气到处都是,一部分钻进鼻子里面踢着鼻腔。我把那黄色的向日葵转了不知道多少圈了,它还是镶嵌在画里面,我想我喝醉了,保罗·柯艾略还站在门外等着递送的草帽,嗯,周围晕乎乎的,火柴从我上衣口袋掉出去。那家伙不太友好,去他的,我还在拿着火柴走到门口,他戴上帽子的时候酒泼到他的裤腿上,我不记得我们之后有什么对话了,我醒来的时候还躺在地板上。

夜是相当宁静的,听不到虫声,繁星在闪烁,我把夜色关在窗外。今天是4号,我把这个卧室的全貌画下来,我还画了平静的湖面,然后又画了几次这里。曾经的小说家玛格丽特先生感受过的“意指的震颤波动”在湖面的某一处起了涟漪,涟漪在扩大,在巨浪拍岸的时候我不知道还有多少留给我的时间。

我又开始作画,画面的底部是茂密的丛林,随着太阳的落山树木内部显得无限得幽深。我们还是能看到碧蓝的天空,和房间内部的底色相一致,但那似乎已经不是我所意识到的了。对,这画也不属于现在的我,也许是丛林中的我,很多东西都在那树林里,或者是丢失的,或者是被埋葬的,但都是未知的。

我画了月牙,还有日落,远方的地平线;它们都是泛着亮光的,各种光在画面中心交合在一起,按照色调来讲,应当是黑色的。但那不仅仅是黑色的东西,还有不包含在可视色彩范围内的东西,事实上,我在很早之前就把看不见的东西怀有着和看得见的的东西同等级的理解,位于日月中间的东西也许是恶魔吧,我那时候这样思考着。

恶魔挥动着他的锁链,这是大多数宗教故事中爱讲的情节,恶魔总是无形的,这却是我们都应当知道的。但现实情况更加的不幸,我们通常是生来就附身着那种摸不到的东西的,无法摆脱,至死方休。既没有必要悲伤也没有理由感叹,在我拿着割掉耳朵的刀浑身发抖的时候,幻灭是实实在在地发生着,很多东西都会掉进深渊里,我周围充斥着黑影是不容置疑的,在做一个梦吧,这种想法在脑中像荧光那样闪烁着。

我不知道我在哪里……

我看到过鼓膜、锤骨、砧骨、镫骨,还有天使,在微弱的光照射着的暗道里,天使拿着天秤。后面是一个房间,看上去是木匠的工作间,还有登山者的冰镐这样的工具。杂物都堆在一起,墙壁把四方的空间包的像个牢房。我还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呢,那些器官开始破碎腐烂,玻璃爆得到处都是,隔着那牢房的窗户,还能看到窗外如水般的月光。

我拿了把手枪,开门出去了。

我看着镜子,我快看不见了,剩下的只有碧蓝和清澈的光,没有原因的,在不知名的某一股力量冲上心头的时候,我就朝着胸口开枪了,我听不清枪声,但是还有声音,各种噪音混在一起,还有颜色,床、酒杯。我只好趁着一切都还没有完全归于混沌的时候,撞开门冲了出去;门外是无比璀璨的星光,大小各星辰回旋交织;天空高远,金黄的满月形成巨大的漩涡,绿褐色的柏树像是巨大的火焰;安睡的村庄宁静安详,时空向着无限渺远的星空前进。

74.与君生别离

还记得报到那天,我独自一人在走廊里乱逛,寻找着自己的教室。等到找到自己教室的门牌号,看到眼前闪过一个高挑的人影,走进了旁边的班级。便好奇的往门口挪了几步,看到了那个站在在教室前面斯文陈述的你。

瘦高个,挺拔的身姿,白衬衫,蓝色牛仔裤,手里夹着半截粉笔——这大概是我对你的第一印象。一年四季中你总给人一种干净利索的感觉,即使是在冬天,人们大都拥裹着厚厚的羽绒服,仿佛一座座移动的草垛,而你总穿着合身的厚风衣,如同一棵修建的很得体的树。

后来班主任介绍各科任课老师的时候你站在她旁边,抱着手臂,眼睛闪烁着温和的光芒,高高大大的你在矮小的班主任面前温顺的像个孩子,不时和着班主任的讲述点头,没有多余的话语。后来才知道原来你也是班主任教过的的学生。

等班主任离开以后,你回过身去,跨上讲台,拿起粉笔在讲台上写上自己的名字:韩晓冬。字迹浑厚中又不失刚劲,是很漂亮的粉笔字。

你就这样成为了我的语文老师。

从上小学起,习惯了那种从第一课开始循规蹈矩般的学习方式,自成为你的学生之后,却完全被你的教学方式所打破。依稀记得第一节课你讲的是沈复的《闲情记趣》。作为从来没有接触过文言文的初中生,生涩的虚词实词分辨以及一词多义古今异义和段意理解等都让人头疼不已。你知道我们这些文言文零基础者们的软肋,便毫不吝啬地拿出一周的时间单单讲述这一篇文言文。第一节课介绍文言文的学习方法和学习的必要。并为我们讲述了这篇文章的写作背景和在清代文坛上的地位。第二节课是讲述课文的重点词的解释以及分类,第三节课讲述重点句子的翻译,将原文与被翻译成的现代文进行比较。第四节课单独讲了虚词的用法,并一再的叮嘱我们要不断的积累,学习文言文的过程就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那时候你就说明了你的语文教学的理念:“语文的学习最重要的是文言文,现代文都大同小异。分值最大又最容易失分的的是文言文。”这样一以贯之的坚持,结果是我们语文课本里文言文的那几页都翻得软软踏踏,密密麻麻全是笔记,而现代文的纪录却是少得可怜。

这样的努力没有白费,无论是平时的月考还是期中期末考试,语文成绩的年级第一不是我们我们班就是隔壁班,让和你在一个办公室的其他的语文老师羡慕不已。你在课堂上偶尔会提到这些,语气平淡的像白开水,好像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无需多言。

那时候最喜欢的,是你的作文课。两个班七十多篇文章,无论内容好坏,也不管有的同学的字迹写的有多么的潦草,你都一篇一篇的看过去,不厌其烦地用红笔做上细致的修改,然后将拿优秀的作文放在大屏幕上讲评。出彩的总是那几个人,夹杂着别的同学的精彩之作。于是两个班在暗地里仿佛形成了竞争,每周的作文课以文会友,展示两个班个人风格明显的佳作。获得优秀的作文往往不是那些中规中矩的应试作文,而往往是那些见解独特、语言风格简洁朴素而又切题的作文。

争强好胜如我,总是在构思上花费很多的时间,在前半节课上苦思冥想,列下提纲,后半节课书写,不事雕琢,往往在下课铃声快要响起的那一刻一蹴而就。在你的讲解剖析下,我从不觉得各种作文技巧是枯燥的或是会束缚手脚的,反而听得津津有味。也不认为作文是种负担,那种通过文字表达自己内心所感所想的习惯一旦形成就如上瘾一般,每日笔写点什么才觉得内心舒畅。而被你定义为“叙事性散文风格”的我的风格,到现在还是我最喜欢阅读和书写的文体。

是你,告诉我不要被旁人的目光所左右。中学时代我年轻气盛,成绩也还算说得过去,经常参加各种活动认识别的班的同学成为朋友。有时也难免招致嫉恨听到诋毁,那时遇到这些只会一个人默默难过独自伤心,却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今后该如何面对。你见状,便在闲暇时刻叫我到办公室闲谈,在天马行空的聊天中一针见血的指出我的毛病与缺点,亦不遗余力的肯定我一切的努力。告诫我不要过多      捧着杯热茶,我惬意地享受火车恰好的颠簸。“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真是半点不假。战火的疤痕好像很快被抚平了,春风吹又生的野草像过去一样的旺盛。同样蓬勃的,是我的归乡之情。一别数载,不知家乡又是什么新貌。多亏上面给我个机会,来这儿深入群众搞文学,我也就抓住这个机会,好好地回乡看看。“近乡情更怯”,也不知此话当不当真。总之,现在的我,心中倒是十分安逸。      我靠在椅背上,回想起四川的种种。横江的浓雾,春野的碎花儿,草叶间亮晶晶的小虫,这些都是我在北平难以见到的。还有那些呛辣的土话,也是多年未听。当然,此行必去的,还有那时常萦绕在我梦间的母校。分别廿十载,也不知现在是个什么模样。它还叫国立六中么?或说换了别的名字?“读书爱国,爱国读书”的校训还是以前那么真么?想着,我不禁有些发笑,觉得自己实在是爱胡思乱想。      ——就像我十七岁时一样。      当时,早有人这么说过我,且不止一个。一个是父亲,另两个就是我的国文老师和数学老师。两人虽非兄弟,但比兄弟更相似。国文老师姓张,叫兴国。数学老师姓李,叫建国。学生们常打趣,说他俩该改做一姓,看起来倒更像兄弟。张老师年轻些,也跟着学生闹,说该让李老师嫁进门来,不就都姓张了么?且两人不但名字相类,性情也相投。张老师本不是什么安生的主儿,将前一个校的校长狠揍了一顿,又跑来我们学校教书。但在这儿他从没揍过人,每日规矩地教书,好像那一身戾气都没了似的。有学生问起,他就抄起隔壁桌上的戒尺,佯怒地比划两下,慢悠悠道:“动手是李哥做的事,我是不敢的。”但实际明眼人都明白,他哪是不敢动手,只不过不敢惹李老师生气罢了。毕竟,若与那人翻了脸,今晚小酒馆的共饮可就没了。      但李老师虽能把张老师镇住,但也并不能说明他多么严肃正经。相反,他比谁都能折腾爱玩儿。今日带我们偷溜去野山上耍一整天,明日放一箱子沾着土的花生在讲台上请人吃。有时看他,倒不像个大人,反倒像个孩子。也不知怎的,就这么个人,倒把张老师这躁性子收拾的服帖。但众人都觉得很好,也就常让两人搭着班儿教书。      但对于两人的关系,众人却是摸不透的。张老师黏他李哥黏得出奇,白天一并上课,晚上一并喝酒。若有什么事耽搁,那总得找一天补回来。山里信息闭塞,并没那种“爱”的说法,我也是去北平后才知道这种摩登的词汇。但由着我的胡思乱想,竟在脑海中捏出了两人暧昧的影子。但始终朦朦胧胧隔层纸,教人猜不清。也是当年太小,胆子大,我偷偷找到张老师,直言问他:      “张哥,你是喜欢李老师吗?”      “……哪种喜欢?”      张老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儿,猫一样地笑。      “就,耍朋友那种,喜欢。”      虽说当时年少大胆,但这么羞的话,还是把我自己闹了个大红脸。张老师随手拿起戒尺,在我头顶轻敲一下,笑着说:      “你这女娃娃……一天都在乱想。”      后面的片段,饶是我再能胡思乱想,也记不起来了。只记得我红着脸跑出学校,从此绝口不提这事。往日极爱的闲摆闲聊,那段日子也少了许多。总之,一句“胡思乱想”,倒真把我吓个够呛。若是张老师把我这歪脑筋和家长说了,我不知又有多少的麻烦。      火车已进站了,我拎着小箱子,从钢铁巨兽里走出来。今日已有些晚了,我决定先找个地方歇下,明日再赶半日,去看看家乡的种种。      我找了个亲戚家歇下,道过晚安后,便独自缩在客房里做事儿。将稿纸在小桌上细细地捋平,我俯下身,想写点今日的感言。支肘想了半天,除了把笔头的墨熬干以外,我倒是半点事也没做成。今日车上想的那些事在我脑海中盘旋着,半刻也不肯歇息。但若说下笔来写,又是千万般无头绪。想写个张哥的趣事小集,但又难以下笔。每每去年少的记忆里寻他那张笑脸,总又会被迫想起他临死的惨状。——也就为了那些事,他瞒着我们学生,领着一帮人上街游行。或是“枪打出头鸟”,他被一枪打碎了脑袋,诗词歌赋涂了一地。周遭人见这个场面,哪还管什么家国国家,早转身做了鸟兽散。最后,就连敛尸的工作,都是班上几个胆大的学生帮着做了。我没敢去,只隔着白布见过他最后一眼,对着他缺了半边的脑袋含着泪三鞠躬。听旁人说,当天那些红红白白的玩意儿,在石板上拖了好长的印子。人们不敢去洗,说是怕沾了怨气,就留着那些东西在街上,涸成灰黑色。幸好,几日后的大雨,把它们洗刷的干干净净,什么也没留下。      我摇着嘎吱作响的竹凳,不自觉间又把笔尾放进嘴里咬。咬上半天,除了难过,倒也没什么别的思路。干脆早早熄灯睡觉,明日好赶路去。      次日一早,我便提着小箱子辞行了。颠簸了半日,终于到了挤满灰的小屋子。我草草擦了擦灰,将东西放好,就转身出去闲逛了。家乡的景致同往日无异,但由着建国后的和平,人们也就多了一份安闲,巴适地在街头巷尾喝茶。我跑去学校转了转,发现教学楼大多修缮一新,新建的校门也比往日气派。找进楼里,我同些老师东聊西扯,知道了不少学校的近况。但问起李老师的事,倒是没几个年轻人知道。没办法,我只能找到当年的教导主任问问。他年轻时很厉害,就算老了也还是那张凶脸,但气质上确实松了许多。我坐在他管的资料室里,捧着他泡的茶,问他李老师的去向。他也老了,脑子没当年灵活,反应半天才想起来。他说,大概由于李老师像个孩子,上天对他都多几分垂怜,没教他死在这场仗里——但被炮弹碎片扎了脑袋,倒真和孩子似的迷糊了。      我又聊了会儿了近况,便离开了小小的资料室,走了一会儿,就到了李老师居住的小院。一姑娘正在门前扫着浮土,见我走近,便问我的名字。我与她攀谈起来,过了不久,我便知道她是李老师的女儿,而她也知道了我的旧学生的身份,便很热情地邀我进来坐。盛情难却,我还是走进了小院坐下。听她说,李老师被炸伤后,不仅脑子糊涂了,也开始嗜睡,午睡常常得到下午三四时。想想,往日那么精明能干的一人,现在倒比谁都糊涂;且之前他常常为了研究,能做到几夜不合眼,现在却不得不每日溺在床榻间——这真是造化弄人。我心里长吁一口气,思绪麻乱地增长着,一时失掉了作家该有的理性。      嘎吱一声,木门被推开了。门口走出一个小姑娘,搀着一个老人,慢慢向外走。小姑娘该是李老师的小女儿,我猜,但那个瘦的像麻杆的老头子,我却很难去把握他的身份。半晌,我才敢张口问:      “这是李……?”      或许是我声音太小,姑娘并没听到我的问题。她三步并作两步地上前去,握住老人的另一只手,佯怒道:      “爸!你慢点!”      我心里一顿,算是确定了老人的身份。这乍然的重逢让我不知该喜还是该悲,只能眼看着姑娘给他搬条凳子,与我对面坐下。我嘴唇翕动,想说什么,但又发不出声,便只得拼命拿出旧学生该有的和气与敬意,勉力冲他微笑。姑娘没发现我的异样,她亲昵地搂住老人的肩,指了指我,问:      “你还记得这个女娃娃是哪个不?”      老人很费力地,眯起他本就不大的眼睛,朝我张望了两眼,便侧身偏向姑娘怀里,小声地说:      “不晓得,我不晓得。”      看着姑娘期许的目光,我不得不张口,拿出旧学生十成十的敬意,做个自我介绍:      “李老师,我是小于的嘛。当时我数学撇,每天都把你惹得鬼火冒。——多亏你哈,我考到北平去,在那儿读了个中文。现在我当了作家……”      我操起阔别二十年的乡音,笨拙地向他讲述着。也不知他是听懂了我变调的乡音,还是认出了我这人,总之,他眼睛突然一亮,身子一倾,很高兴地与我凑近了。他笑眯了眼,费劲地动着舌头,一字一顿地问:      “你……读起中文了?”      “嗯。我……”      李老师没听我把话说完。他侧过脸,很欣喜地扯着女儿的衣摆,说:      “诶,把那个本本儿拿来!将她看一哈。”      姑娘叹了口气,嘟囔了句什么就转身回房找东西去了。我与李老师相对坐着,皆意义不明地憨笑。片刻,姑娘便大步走回来,将一本薄薄的《诗经选集》放进我手里。我翻开第一页,入眼便是漂亮的小楷——这字是我熟悉的,它曾以更潦草的样子出现在我的作文簿上,动辄洋洋洒洒一大段。我犹豫一下,问:      “这是张老师送的?”      “诶对,你娃娃聪明,就是小张送的。”      李老师孩子气地笑了笑,这让我终于能看出点他年轻的影子。我低下头,再详看那行字——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在我看的同时,李老师也张口慢悠悠地念了这句话。他盯着我,问:      “诶,你读了中文,能给我讲哈这啥子意思不?”      我一怔,一时不知怎么言语。脑子里净是啁啾的鸟叫,加些微风拂柳的窸窣声响,却半天也堆不出行辞句来。默然许久,我才开口说:      “就是……我莫得啥子能报答你的,只能和你永结……永远做好兄弟。”      我后背已出了层薄汗。以往差点掉脑袋的时候,我都没此刻这么紧张。我只能默默祈愿,祈愿他是第一次把这事拿出来问人。倘若我和他人的说辞有了差异,那定是怎么也辩不清了。      年轻时那点愚蠢的胆量,早被我失去了。我断然不敢大咧咧地直接开口,将此言此章中流淌着的情愫尽数道出。我不敢,面对这个枯柴似的老人,再说上什么刺激的话。就算——就算我年轻时那些胡思乱想成真了,我也该将它埋起来,不教人知道才是。毕竟,他女儿还在旁边呢。      李老师抬了抬眼皮,看了眼我,又看了眼书,笑着开口:“读中文的确实讲的好!我都没问过别个,就等到问你的。你娃娃确实凶,一哈就讲懂了。”      我心里长舒一口气,为着这善意谎言的成功。所幸,因他从未向别人开过口,再借着老师对学生那单纯的信任,我成功将他瞒住了。我露出笑意,大大方方地接下他的赞誉,咧着嘴说“客气”。我又陪他聊了许久,谈了些北平的事儿,受些“有出息”的夸奖,心里舒服,脑海中堆叠的文字也渐有了些思路。叙旧到傍晚,姑娘留我吃个晚饭,我还是不好意思,与他们道别了。临走前,李老师叫住我,把那本薄软发黄的小书塞在我手上,说:      “我留到也莫得用。你拿到嘛。你学中文的,这个肯定有用。”      我张张口,本想告诉他我早将诗经全集翻了个烂熟,但思忖片刻,还是接受了他的好意。我将小书的翻翘的边角捋平,放进拎兜里,挥手与这个小小的宅院作别了。      走了半小时,我回到了我落灰的小屋。亮着灯,我将笔纸掏出来,心满意足地将今日的心思徐徐在纸上铺陈开,写作一行行的墨字。洋洋洒洒写了两三页,我才稍有歇息的意思。我想起今日的拜访,又想起那本小书,干脆将它拿来解解闷。手指在纸页间动着,引得那些薄薄的纸发出脚踩落叶似的嘎吱声。这本书上除了第一页上的小楷外,几乎没什么批注,干干净净的。我翻了几下,看到一篇《氓》,忽的想起上学时的趣事。——当时读书,总有人把“匪我愆期”的“匪”按字读出来。任是骂多少遍,都还是照着老样子读。那次张老师发了好大一通火,手啪啪拍着黑板,骂到:      “读非!非!老子还要说几遍!”       年久失修的教室根本经不住他折腾,被拍了几下,直接落下一块糊墙纸,刚刚好砸他头上,把一屋子的人逗得大笑。他则强作不羁地将那东西拎起来扔掉,又惹起一阵笑声。饶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想起他那滑稽的样子,还是忍不住笑。干脆提笔蘸墨,在稿纸上再写下几行。      “匪报也……”      脑海中突然跳出李老师沙哑的嗓音,我笑了笑,想着如何将他也写进这篇回忆录中。我正欲抬笔另起一段,却猛然怔住——      他把“匪”读对了。       我抖着手,将笔丢在一旁,将刚刚写就的稿纸胡乱地揉碎。满篇星乱如麻的夜空,淌掉了,只剩一行行荒草。我捏着那本小小的旧书,趴在桌面上,任由泪水将稿纸上恣肆的字迹洇成墨团。      “非报也。”      “永以为好也。”

80.望海潮

南京大屠杀80周年感怀

柔光疏冷,窗花渐漫,风雪暗换年茬。

乌巷采风,六朝古刹,秦淮璀璨人家。

今古帝王夸。玉楼殿瑶影,王谢飞花。

数载风流,竟一朝凤舞崩塌。

金陵齑粉屠杀,但人哭暗地,血染烟霞。

十世盗跖,无良日寇,荼荼铁骑如麻。

余恨洒天涯。巷陌皆铭记,绝迹栖鸦。

公祭八十岁月,追万古英华。

81.找牛记

牛丢了。

西屋里嗓门高亮的春花倚着屋门喊了好久,老爷子和孩子在东屋默不吭声。

“这回好了!都喝西北风吧!”

老爷子今天去村西边放牛,或许是牛进了那片林子,一头牛踩到了地雷,把两条后腿炸得稀烂,另一头牛被地雷声吓毛了,像野马一样闯进了林子里。

“小孩子都知道去空地玩而不去林子,这么大的人能不知道?!”

“讲不讲理?埋雷的是日本鬼子不是俺爹!你这么能耐找鬼子去!”一旁的丈夫实在听不下去了。

“俺就找你爹怎么啦!牛没了一家人怎么生活?怎么踩雷的不是......”

春花的眼神突然闪了一下,她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老娘们你再说一遍!你给俺把话说完!”男人的粗嗓音像惊雷一样,把春花吓到了。

“咋,俺还怕你啊,踩雷的怎么不是他!说完了怎么了!”

一个巴掌打在了春花的心头上,孩子在东屋哭了起来,老爷子颤巍巍地从屋里出来,春花用手捂住脸直往外跑,说要去找牛。

“花儿啊,林子太危险了,可别去——”

“那就炸死俺算了!”

春花走在枯叶堆成如毛毯一般的空地上,边抹眼泪边向左边那个炸死过好几个人和牲口的林子瞄去,想在林子空隙里找到牛。四周都没有牛,只有几个小孩拿着玻璃瓶子在地头玩儿,春花还呵斥那帮孩子,告诉他们这里太危险。孩子们也很听话,灰溜溜地都跑了回去。

只有春花一人沿着林子边往空地里面走,不过她一直没有看到牛。

“这小鬼子真他妈的不是人,回老家了还要继续祸害俺们。”春花像孩子一样呜呜地哭。

“没多少地,也没啥其他收成,牛没了俺能不急么......”

“可你竟敢打俺,俺为你家付出那么多,你个丧良心的东西!”

春花干脆坐在地上哭号,像唱戏一样,想把这生活的苦和难都唱出来。

不知哭了多久,太阳渐渐不毒了,轻风用温柔的手抹干了她的眼泪,春花站起来拍拍身上的枯叶,她想好了,要带着孩子回娘家住,对,一定要回去!

离地头还有二里多地,没想到已经走了这么远,她想快点回去给孩子做饭。

“等他做饭那就得饿死!”春花边走边骂。

没走几步,春花突然感觉像是石头一样的东西硌了左脚,她刚想把左脚抬起来,猛地意识到了什么,她感到心脏突然被谁使劲攥住。

她踩到雷了。

春花拼命地喊着救命,嗓音高得可以穿过那片林子,可惜喊了半个小时也没人应她。她真傻,即便全村的人都来了又如何,鬼子的这种雷,踩到了就逃不掉的。

春花哭了,悄悄地哭,她首先想到的是孩子,他是那么的懂事,吃啥好的都挂记着娘。

“他才八岁啊,没有娘他该怎么办啊老天爷......”

“要是你爹给你找个后妈,俺就做鬼作死他俩!”春花带着哭腔骂道。

想到他丈夫,春花慢慢不哭了,他也不容易,从小没了娘,这么多年为家里遮风挡雨,男人这辈子也没吃好穿好,只一门心思养家。为了挣钱,还要低三下四地去曾经扣押工资的老板那里出苦力,有娃以后他经常变得寡言,春花总抱怨他像个哑巴,其实她明白,他的压力太大了,上有老下有小。

今天的话,春花知道不该那样说。“你那么逼俺,俺不说像怕你一样......”春花低头耳语。

转而一想,老爷子对自己就像对待女儿一样,她坐月子,老爷子就编了一个月的筐,到集市换牛肉拿回来给她补身子。春花清楚记得老爷子送牛肉时,那双被柳条划出血的一道道口子的手......牛没了可以再养,再说小孩子都有不听话的时候,何况牛呢。

春花都明白。

这人都在的时候,真应该珍惜一起的日子啊......

仿佛时间也成了被惊着的牛,一转眼天黑了。

春花的双腿已经麻木得快没了知觉,直勾勾的眼神里挤着万分不舍。

“他们都不来找俺呀,”春花说完又点点头,“不来正好,俺不想让娃看见他娘被炸死......”

“俺死了你得找个对你们仨都好的女人啊,尤其是娃,你看他多可怜......”春花又啜泣起来。

远处突然传来几声狗叫,随即春花望向地头。

“春花——你在哪儿——娘——回家吧!”

春花的五官一下挤到了一团,她哭着用手捂住嘴,怕自己的哭声被他们发现。她多想再抱一抱孩子,多想跟丈夫和公公说句对不起,多想再给他们做一顿热腾腾的饭菜......

她没法叫他们过来,只能知足地把远处跳动的火把当做为自己送别的野花。

春花准备好了,她紧闭着眼,双手卯足劲把没知觉的左腿迅速抽了出来——

什么也没发生。

春花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坐起来用手挖着被左脚踩出来的坑——是一只玻璃瓶子!

春花突然想起来那些玩耍的小孩子,恍惚了一会儿,然后立刻站起来大声向火把那边哭喊着......

多年来春花家里其乐融融,日子也越发红火。那次到底是没寻见牛,但春花却坚信自己找到了牛,也觉得当时踩在脚下的是真的雷,它炸了,把自己和空地上多年的枯叶炸得粉碎,地面上因此露出了好多绿芽,然后面向阳光欣欣向荣......

82.诉衷情

[訴衷情·戊戌仲秌西風醒兒再仲秌,頷笑復顏憂。問諸舊歲千務,曰馬列同流。申我擾、子公悠,念紅舟。幾時環望,鐮斧旗揚,續漢陽遊。吾八月十五申時生,主席八月十六子時逝,相差但攸忽耳,而喜悲之集,每每愴然……作于戊戌八月十五夜。]以丄爲元作兼彼時小註。以丅稍作解釋:西風:旣指秌風,亦指腐朽的帝國主義。頷笑復顏憂:對應歬者仲秌節,亦我生日,故“頷笑”,“顏憂”則對應後者,亦因思及毛主席忌日。問諸舊歲千務,曰馬列同流:自問十八歲一年,做了許多事,有許多收穫,但最重要的是成爲了馬列主義者。申我擾、子公悠:我八月十五申時出世,主席八月十六子時去世。念紅舟:思念當時開天闢地的中國共產黨的成立。鐮斧旗揚:“試看將來的寰球,必然是赤旗的世界。”續漢陽遊:借用岳武穆『滿江紅』句,近意。

83.寻·爱

荒漠,我独自前行

荒山,我独自攀登

荒海,我独自潜泳

狂妄的黄沙冲进我的眼睛

我不顾

阴森的荆棘划伤我的脸颊

我不顾

咸腥的海水灌入我的喉咙

我不顾

我听到夜莺般的声音

在旷远的上空

飘荡,盘旋

又如娇小的蜻蜓

轻触我的心湖

引起阵阵涟漪

因为我已许久未曾听过

如此清澈的呼唤

自从与你分离

我在海天相接的地方

寻得一个岛屿

我在荒无人烟的岛屿

寻得一处坟墓

碑文早已模糊

杂草遍布

我用手轻轻地抚摸

仿佛又看到墓主

那是世上最美的人

却过早地

埋入黄土

我在坟前放了一束花

我知道你生前最爱繁华

可惜我不能陪着你

因为我已有了家

我走了

别记挂

84.风的声音

风的声音

最是那无边秋日里的萧瑟

像那秋叶在眷恋中的漩涡

最是那尚早天色里的清凉

像那裹着雨珠打乱的寂寞

听过了,就埋在

等着经过

也许此刻不在此处

也许此处不在此刻

奏响的旋律也总是

难以捉摸

总是漫不经心地来

漠不关心地走

自作多情的偏偏

勾起的依依不舍

85.莎乐美之“美”

读奥斯卡·王尔德戏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于年创作的戏剧,改编自《圣经·新约》中的《马太福音》里面记载的故事:美貌绝伦的莎乐美公主受母亲希罗底王后的指使,在为自己的继父希律王一舞过后,提出要施洗约翰的头颅。施洗约翰曾揭露过希律王与其嫂希罗底王后的婚姻是乱伦的事实,但毕竟是先知、深受百姓爱戴。希律王虽然忌惮于施洗约翰,但是早已起誓——只要她愿意为他一舞,他什么都能给她。莎乐美执意要施洗约翰的头。无奈之下,希律王“于是打发人去,在监里斩了约翰”,“把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了女子,女子拿去给她母亲。”

原故事里的莎乐美似乎只是希罗底王后用来对付施洗约翰的一粒精致的棋子、一个妙丽善舞的人偶。她跳美艳绝伦的舞蹈是被母亲所使,执意要施洗约翰的头颅也是为母亲所指使。她的“美”,只是在那张明媚动人的脸庞和那希律王愿意用半壁江山来换的醉人舞姿上。容颜也好舞姿也好,大概只能说是“物”的概念上的“美”,很难说是真正属于“人”的、具有人文气息的“美”。王尔德以天才的构思,为莎乐美注入了“人”的灵魂——在他的故事里,莎乐美不再只是为了母亲的命令而行动,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都是属于自己的,她为了自己的爱而执着、偏执、疯狂;王尔德还用自己迷魅瑰丽的语言,将莎乐美的“美”塑造得无与伦比,像高高悬挂在巴比伦夜空上皎洁美好的月亮,又像摇曳在罗马皇后的花园里艳丽如虹的罂粟花,纯洁而又魅惑;王尔德更用极致的唯美主义手法,使莎乐美的“美”成为唯美主义文学上的经典,让人不由得与希腊神话中为爱偏执成狂的美狄亚和生来背负乱伦罪孽的人间至美少年阿多尼斯联想在一起。

王尔德笔下的莎乐美是极美的,超越了原《圣经》中“物”的“美”,拥有属于“人”的“美”,甚至可以说是艺术美的化身之一。

莎乐美之“美”,美在圣洁、纯粹,宛若暗夜里的皎皎明月光。

年轻的叙利亚人眼里,她就是天上那轮洁白无瑕的月亮,可望而不可及。他愿意为了她承诺的路过“偶像买者之桥”时从纱巾里打量着他的眼神和冲着他的微笑,而违背希律王的命令、把先知圣约翰放出来。他的故乡或许有成片成片的大马士革玫瑰,千娇百媚,但都抵不上莎乐美公主的梨涡浅笑和那双盛满月光的眼眸的轻轻一瞥。在她面前,年轻的叙利亚人注定输得惨烈。这个曾经是王子的年轻人,承得住国破家亡、屈为人臣,承得住希律王在发现自己违背命令后可能的怒火,却因为受不了目睹莎乐美向先知圣约翰频频示爱而自杀、并倒在莎乐美和圣约翰之间。那一刻的他,卑微如同尘芥,而那轮明月却兀自高悬、追寻着流云,不肯将哪怕半缕清辉倾洒于他兴许还未合上的眸子里。

年轻的叙利亚人眼里,她也是这世界上所有与“纯白”相关的美好事物。莎乐美翩翩起舞时,一双纤脚便像白鸽;莎乐美小手扑棱时,那手就似白色蝴蝶;即便是面色苍白之时,莎乐美也是银镜中一朵白玫瑰的影子,也是一朵在风中抖动的水仙花,还是银光闪闪的……他挚爱的莎乐美公主,如此圣洁,如此美好。

被年轻的叙利亚人所深爱的莎乐美公主,也曾含蓄地自比为月亮、托月言志。她说,月亮像一朵银色的花朵;她说,月亮清冷、娴静;她说,月亮是一个处女,具有处女的美,永远不会糟践自己,永远不会像别的仙子那样,心甘情愿地委身那些臭男人。莎乐美口里的月亮,难道不正是她自己吗?许是受不了宴会上的嘈杂聒噪,以及继父希律王存不良之意的目光,她面色逐渐苍白、甚至于匆匆离席,然后便是不该有的相遇。但这也许是命中注定,她遇见了她的月亮,先知圣约翰。她爱圣约翰,爱得纯粹,爱得深切,爱得绝望。

背负着乱伦之名的母后,早早便离开他的父王,对她怀有不轨之意的继父,一场又一场嘈杂聒噪的宴会,或许还有一个又一个并不懂她心意的示爱者……这一切,污秽肮脏或是让人无聊烦闷。一直陪伴着她的,只有来自灵魂深处的孤独以及对真爱的渴望。见到圣约翰那一刹那,她便找到了值得追寻一生的月亮。他那么美好,像象牙雕塑,像一缕月光。他的肉体白净无瑕,他的头发漆黑如夜,他的嘴唇鲜红如朱砂。他有一颗朝圣者的心灵,容不得俗世的尘埃。只有这般高洁美好的先知圣约翰,才能与她相配。她也只爱这轮无边暗夜上的明月,纵然他光辉清冷,纵然他眼中的她是罪孽的巴比伦之女,纵然他从不曾愿看她一眼。可惜,圣约翰的心,由始至终追随着上帝,俗世的所谓如花美眷、所谓幸福流年,对他而言毫无意义。独身坠入爱河的莎乐美,爱的哪是月亮,分明是飘渺的流云,她永远也抓不住的流云。但那又如何?她发誓要吻到圣约翰的嘴唇,不惜一切代价。于是,巴比伦最美丽的月亮不舍地追寻着本质虚无的流云,哪怕圣洁光辉不再,哪怕化作污泥。

莎乐美之“美”,美在魅惑、明艳,恰似摇曳在晚风中的罂粟花。

一千多年前,清冷圣洁的月光之下,莎乐美跳起了七重纱之舞,月亮随之渐渐变得像血一样红。和想象中不同,王尔德并没有对这支舞进行细致的描写,用他迷魅瑰丽的语言、辅之以华丽繁复的修辞。但这也许就是他的高明所在——对那传说中魅惑人心的七重纱之舞他不作只言片语,究竟有多美,全凭读者想象,读者能想象的最美有多美,七重纱之舞就有多美,跳舞的莎乐美就有多美。还有比这更唯美主义的吗?

我想,莎乐美的七重纱应该各有其明丽的色彩,艳红的如鲜血,明黄的似晨曦,翠绿的像松石……若雨后霓虹。她赤着的仿佛白鸽的双脚,更是把一重重斑斓的纱巾衬得旖旎瑰丽。随着她绰约的舞姿,如云似霞的纱巾次第落下,或是从她皓白的玉臂上缓缓剥落,或是自她柔婉似莲花的手指上徐徐飘走,或是由她妖娆的纤体自然落在那双白鸽般的双脚旁……莎乐美的表情,可能是惯有的清傲,一如许多年前那个为寻找恋人而下到地狱里、随纱巾的落下神性渐失的女神;也可能是为了配合这一支极尽诱惑的舞蹈,故作出妩媚魅惑的情态,就似遥远而又神秘的东方传说中那妖娆迷人的成精狐狸。

无论怎样,跳七重纱之舞的莎乐美,一定是极美的。不同于圣洁纯粹的月色之“美”,是摄人心魂、让人迷醉的罂粟绚丽之“美”。否则,那希律王又岂会甘愿将半壁江山拱手相送?又岂会轻率许下“你心里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的誓言、只求莎乐美一舞?

拥有一舞倾人心力量的莎乐美,有多纯粹,就有多偏执。她选择了追寻流云的路,便会一直走、一直走,直到长夜未央,直到坠入彻底的冰冷与无边的黑暗。舞毕,她要一个大银盘,里面装着圣约翰的头。即便希律王用拥有神奇力量的祖母绿、云朵似的一百只白孔雀、无数的奇珍异宝,来诱使她改变自己的意愿,她也执意要圣约翰的头颅。得到了之后,莎乐美对着它,就像对着圣约翰本人,诉尽一腔爱意、满怀激情。而后,火炬熄灭,星星消失,月亮变红,黑色的云极像死亡天使的翅膀、把月亮完全遮住,一片漆黑。只剩,莎乐美用她莹白如雪的纤纤玉手托着圣约翰冷漠如霜的面庞,琥珀色的眼眸里满是疯狂的迷恋,还有即将夙愿得偿的欢欣。

那一刻,莎乐美的魅惑之“美”一定超越了跳七重纱舞之时。因为彼时的她,惑入了自己全部的心神。

人们说,罂粟花是上帝送给死者的礼物,象征着安息、长眠。不知道圣约翰是否真的“先知”,他心驰神往的上帝会把人间最美最高贵的那朵“罂粟”赠与他。

两唇相触的那一刹,莎乐美之“美”便到了极致,圣洁纯粹如月色,又魅惑明艳似血色。矛盾而又和谐,震撼人心。

“啊!我吻到你的嘴唇了,乔卡南。我吻到你的嘴唇了。你的嘴唇有点苦味。这是血的味道吗……?不过这也许是爱情的味道吧……人们说爱情有一种苦味……不过那又怎样?那又怎么样呢?我吻到你的嘴唇了,乔卡南。”这是她最后的话语,她的遗言。她的深情,她的美,她的疯狂,她的爱,悉数迸发。如同华美璀璨的烟火表演的最末,一支烟花独自冲上黑暗无边的寂夜,尽情绽放,光华美丽绝伦,焰色灿烂无比,而后,落星如雨。

一缕清冷圣洁的月光成了她和所爱之人头颅的最后衣裳,像圣殿里的帷幔一般,纯净无瑕,不染俗尘。褪尽了魅惑明艳的七重纱,莎乐美仍旧是那巴比伦夜空上最美的皎皎明月,是希罗底之女,也是朱迪亚的公主。

圣约翰曾责骂她是巴比伦之女,罪恶之地之女。希律王也对希罗底说,你的女儿是个不折不扣的妖孽,犯下了十恶不赦的大罪。那么,莎乐美是否有罪呢?她的美丽中是否也包含着罪孽呢?

我认为莎乐美有罪,但是并不来源于圣约翰说的所谓“肮脏的出身”(她的父亲希律王二世名列《圣经》十大恶人第二,她的母亲希罗底王后放荡、乱伦)。其原因在于,首先她的出身是合法合理的,她不像美少年阿多尼斯——是自己的公主母亲和国王外祖父乱伦的产物、是罪孽的见证,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莎乐美公主是其母后偷情所生;其次,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她曾经参与过其父王或者母后的罪孽当中。我愿意相信,遇见圣约翰之前,莎乐美都是巴比伦的皎皎明月光,是朱迪亚高贵清傲的公主。直到后来,她遇见了圣约翰、疯狂地爱上了他,一如传说中科奇斯岛那位会法术的美狄亚公主,为爱痴狂、不惜一切代价。然而她远比美狄亚幸福,也远比美狄亚美。美狄亚最后是带着对爱情的绝望离开了伊阿宋,但是莎乐美的爱情至少在她眼里始终是蕴含着希望之光的,她一直笃信:圣约翰如果看看她,就准会爱上她。美狄亚为伊阿宋不惜一切的爱,最终身心俱疲、狼狈不堪。但是莎乐美最后毕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她亲吻到了圣约翰的嘴唇,也在那一刻,美到极致。

而莎乐美的罪孽来源于也只来源于她获得那个永恒之吻的手段。诱惑希律王、执意要圣约翰的人头,是她的罪孽,却又戏剧化地成就了她最后拥有的极致的“美”:圣洁纯粹又魅惑明艳,是月色与血色的矛盾融合。也因此,她的美丽里面是包含着一定的“罪”的,这“罪”来自人心深处的欲念,却并不影响她的“美”,甚至把她的“美”衬得更加超凡脱俗。不同于其他许多文学艺术上“美”的形象总是建立在“真”或“善”的基础上,莎乐美之美是一种纯粹的“美”,是超越的“美”,是艺术的“美”。它与“真”无关,与“善”无关,就是一种单纯的“美”。莎乐美之美不需要“真”或“善”的加成,也能美得无与伦比,即使是罪孽也不能将它的光辉掩藏、更不用说使它有丝毫褪色。这样的美惊心动魄,堪称不属于人间的绝色。这也许正好印证了王尔德的观点:美高于一切,艺术高于生活,艺术的美与价值不存在于生活与自然之中,艺术应该超脱人生。意即“美”是自由的,艺术的“美”是超凡脱俗的存在,本身就妙不可言,不用依赖于“真”或者“善”。莎乐美之“美”即使不够真实,不够良善,那也是富有魅力、不可多得的艺术之“美”。

千年以来,这位一舞倾城的莎乐美公主,一直为艺术家所喜爱,是众多画家、诗人、作家的灵感缪斯。她的故事甚至成为了基督教世界文艺作品的一个主题,无论是在文学界还是在美术界,亦或是在影视界,她的倩影频频出现。艺术家们用他们的方式为我们描绘出的莎乐美形象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总是不约而同——那就是莎乐美富有魅力,她先用自己的“美”征服了艺术家,再通过艺术家的表达征服了世界。尤其是经过天才作家王尔德的唯美主义演绎后,莎乐美之“美”更是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拥有着堪称极致的艺术美感,令人惊叹。

86.海底的火光

眼底映一只乘云的鲸

双翅有流云般轻

在撒哈拉踢踏绵延的冰

双瞳剪水将光怪陆离映

北极熊和熊猫定情

阳光给冰淇淋造型

萤火虫明亮过繁星

奶白色是最亮的青

你的呼吸经行火山轻盈

风喧嚣那心跳我听清

海底的火光若不是泡影

爱我的是你的眼睛

87.学流体的你

某年你是否会想起

老教室上的流体

那时你是否还惦记

沧海浮云或烟雨

两千年未解的谜题

等待着一场奇迹

雷诺曾凝望的墨迹

转瞬乱却在风里

谁发现自组织临界性

谁惊叹幂律关系

谁探寻疏密流问题

谁教你张量分析

你从前总是搞不清

桌面咖啡的痕迹[1]

站在那街口却想起

离子和π键的力[2]

赫姆霍兹不稳定性

勾勒出大漠外衣[3]

远山的青烟袅袅升起

交织又四散而去

谁写下介质的连续性

谁讲起伊辛模型

谁找寻序参量的意义

谁望向人海鱼群

滴墨入水中的瞬息

盛开出晶莹绝丽

笑天地间多少纷纭

粗粒化全部抹去

谁找寻这世界的联系

笔墨间看尽风景

谁将续两千年追寻

伫立在破晓前夕

88.密云:平生见一蓑烟雨

第一次见到那一蓑烟雨不是在南方,而是在这个北方小城:密云,古北水镇。

我没见过南方真正的烟雨,但这个小镇满足了我对温柔水乡的所有遐想。不知是不是知道我们要来了,半路的雨一直伴随着,渐下渐大,我们一行人雨衣雨伞伺候,才踏出小镇的第一步。行路说来艰难啊,但心情却始终是愉悦地在奔腾的。

天上的无根水落入地上缓缓的河流湖泊,也落在那一段一段粉嫩嫩的荷花上,哗哗啦啦又转为淅淅沥沥,整个小镇萦绕在水雾之间,视线所及的山头上云层高低错落,仿佛一不注意就有神仙道人在凡间短暂的现身。

凹凸的石板路,被洇成深色的木桥连接着一个又一个错落有致的木屋阁楼,闲亭佛塔,鳞次栉比,湿润润的。路两边一间一间古色古香的铺子,入目是一屋五彩斑斓的纸糊灯笼,或是吊在屋顶那白娘子的油纸伞,或是满族旗袍任君挑选,楠木扇子,风筝作坊,当然还有特色小吃,说应有尽有也不为过吧。我的思绪飘啊飘,不禁在想若我换上那身修长旗袍,是不是就能越过时间,回到遥远的历史。

与一个老板攀谈几句,老板有些年岁了,带着金属框的老式眼镜,他手中捏着一支细毛笔,正在玻璃瓶里作画,他手指一点一点,一条龙便一划一划落在内壁。他的眼中看得出认真细致,笑着告诉我,那一串手链要花上两个多小时。漂亮的手艺活,是另一种风景。

我写的缓缓慢慢的,但这是我再回想的结果,当时我们这些人走的要狼狈多了,身上不免的湿了,脚下更是一片冰凉。为了看山顶教堂上天使的翅膀,我们相互搀扶着,冒雨一步一步小心地往盘山石阶上走,等见到画有翅膀的那面墙,真像可以飞翔般高兴。好吧,撇了雨伞尽情照相,淋成了落汤鸡,头发湿哒哒地贴在额头。雨大的再也走不出去,只好稍作休整。坐在木屋里,前面是美景,后面是雨帘。

脚底冰凉遇上龙凤池的温泉水,我们几乎想也没想,脱了鞋迈了进去,温温的水滑过脚面,身子也不由自主的暖了。就这么一会,雨停天晴,太阳冒出了头。

很快夏天的炎热又席卷而来,太阳明晃晃的。我们照样踏着被阳光照得亮晶晶的水前行,一蓑烟雨任平生,同样,也无风雨也无晴。

高低楼阁,小桥流水,让人仿佛置身于巨大的迷宫之中,绕啊绕才终于找到出路。我轻轻地走正如我轻轻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89.月是故乡明

生命的每个阶段,都有一座城,我把她们叫做故乡。

诗语有云:“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背起行囊,从此,故乡只是记忆里的模样,故乡从前的美好与温婉却永远都在心里。

张家口,一座河北小城,我的第一故乡。这里,可以领略坝上草原,风吹草低见牛羊,一片碧绿;这里,可以畅玩冰雪,在白雪中感悟美与力量;这里,可以探寻历史,“东方人类从泥河湾走来";这里,可以迈向世界,“蔚县剪纸”、“阳原皮草”、“张裕酒庄”...…这里,还有全年无缺的好空气,蓝天白云,还有我们,一群追逐梦想的人。只记得初中毕业,我和几个玩伴约好一起去爬山。凌晨3点,海棠花未眠的时间,我们一起出发,一路探索,克服着各种“危险”。当我们爬上山顶俯视脚下那方小城的时候,看着东方刚刚升起的红日,让我心旷神怡。

衡水,我的第二故乡。3年求学,身为一名普通学子,衡水带给了我精神上的升华。无论是热泪盈眶,还是迷茫失落,都是她教给了我坚韧,教给了我无畏。她也让我学会感恩,感恩每一个路上帮助过我的人,最重要的,她让我追求卓越。

有人说,衡中是苦的,但那是一片撒过你的泪水、汗水的土地。我会为自己的理想而坚定地奔跑,喊出震天的口号。我在高三当上了学委,在刚上任时为自己不匹配的成绩而感到尴尬与不服,但是,是坚持,让我一步步看到了高考时的微笑与拥抱。

衡水,走近才发现,她是一座有速度的城市。也许上次放假路旁只是有少许青田,而回来后,早已是高楼在建。衡水,也是一座很豪气的城市,那句“我们衡水人是可以干成大事的”我记忆犹新。她也是一座纯朴的城市,热心的清洁工,忙碌的饭店老板,还有非常棒的同学父母……他们都是衡水的符号。在这样一座城市里,我奋斗过拼搏过,虽只有短短3年,但我的心已有了属于它的一部分。高考后,匆匆离别,只剩下循环播放的“因为刚好遇见你,如果再相遇,我想我会记得你。”

去年8月,带着一丝紧张与欣喜,我邂逅了长春。那是北园春城的夏天,走在吉大的校园,树木葱葱,潇酒的老师、活泼的学子,我不禁感叹,这是我梦中的大学!这里成了我的第三故乡。我生活在这个园子里,渐渐爱上了北国的春夏秋冬。记得有一天,我去日新楼的水果店买水果,老板正用着家乡话交流,看着店里的人不是很多,我便和她交流起来。

“您不是长春本地人吧。”

“不是,我们是河南的。”

“来长春打拼?”

“来长春打拼!”

简短的几句话,却让我心里暖暖的!不同的人来到同一个城市,只是因为两个字“打拼”!我为我的学业,她们为了自己的生活,我们为着自己的梦想!

中国人都有着很浓的乡情,无论多少路途的奔波劳顿,但我们都要回家看看。“妈妈,我想吃你做的饭菜!”就说明我们想家了。但是,真正回家时,才能领会到“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情愫。的确,每一次回家,我都会有感于家乡的变化。故乡,虽故,但却新生。寒假归家,却找不到曾经的车站,路上的街道也变得规整。寒假要去衡水,我没有了原来的叛逆,看着熟悉的校园,虽是“无可奈何花落去”,见到穿着衡中校服的人,听着老师激情澎湃的讲课,“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觉油然而生。那座学校还在那里,那些人儿还在奋斗。纵然只是莘莘学子里的一个,纵然曾经相着逃离,但如今却有了牵挂,忘不了!

有人说,故乡,就是你可以挑剔她却不许别人说她一句不好的地方。张家口、衡水、长春,这些都是我心里无法抹去的地方,伴着我、见证着我的成长与蜕变,我把她们都叫做故乡。如今在长春,却仍惦记着、想着家里的人,想着又降温了,衡水的花开了...我只恐自己的笔尖写不尽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乡,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写不尽自己的牵挂!

夜深了,我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想起原来老师告诉我的:“如果你想家了,想我们了,就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因为我们共有着这一轮明月!”

突然想起一句艾青的诗: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是啊,走过很多地方,见过不同的风土人情,却依然对这几个地方情有独钟,因为它们都是我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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