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皮肤病白癜风 http://m.39.net/pf/a_4347857.html

港口经营人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具有重要意义,但国内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导致其法律地位、权利义务较为模糊,为解决这一问题,《海商法》修改对这一法律主体也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本文旨在通过对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进行分析论述,探讨解决其法律地位争议的方案,提出《海商法》修改中关于港口经营人的修改建议。

?港口经营人概述

1、港口经营人在航运贸易中的重要意义

港口经营人因海上贸易和航运业对港口设施和作业技术的需求而产生。随着贸易全球化的推进及跨境电商贸易的持续高速增长,多式联运日益兴盛,海运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港口经营人在国际货物运输链条中的作用将愈发不可替代,选择一个港口功能全、服务质量高的港口,有利于降低托运人物流成本,提高承运人的经济效益,对于国际航运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国作为航运大国,其港口的货物吞吐量也有了飞跃式的增加,年中国沿海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累计)达91.88亿吨,沿海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累计)各月同比增长均在2.5%以上,从港口运输的货物量及其增速看,港口经营人对中国航运经济中的意义不言而喻,但法律法规对港口经营人的相关规定却有待完善。

2、港口经营人的国内立法现状

港口经营人在水路运输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但是在国内实际规范其权利义务的法律法规较少。作为海事海商领域重要立法《海商法》对于港口经营人并没有直接的规定。《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虽然给出了港口经营人和港口经营的定义,但是对于港口经营人在从事港口经营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权利义务等并无规定,只规定了行政、刑事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行政色彩浓厚,《港口法》亦然,对于港口经营人所从事的具体经营活动并无具体规定。对于调整与港口经营人有关的法律关系以及规范其法律地位具有重要意义的两个部门规章《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港口作业规则》已经在年废止,总而言之,国内有关港口经营人法律规定存在相当大的空白,亟待在《海商法》修改中予以填补。

?《海商法》修改中的港口经营人

在《海商法》修改中,港口经营人因其在航运贸易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实践中众多的争议纠纷而备受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keboencheng.com/kbecwz/8131.html